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电子消费券来了!11日上午10时,我市常住人口及在我市工作学习、观光旅游的人,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最少能减10元,最多可省300元。这是记者9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的。
市民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奖励中心”,即可领取相应票券,可在云闪付“我的票券”中查收。使用消费券时,打开云闪付APP首页,点击付款码,收银员扫描完成付款;或者点击云闪付APP首页“扫一扫”,扫描商户收款码付款。
电子消费券包括餐饮住宿券、零售通用券、文化旅游券,其中,餐住类有200元减50元券和500元减100元券各1万张;零售类有100元减20元、300元减50元券各1万张,500元减100元券4000张,2000元减300元的券3000张;文旅类有满40元减10元的券3万张,满200元减50元的券2.4万张,以上消费券均限领1张。
电子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各程序卡包,市民在全市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线下实体商家扫码支付时使用。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