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息、无需抵押、快速放款……这样的广告词,在如今的移动互联网上随处可见。部分受害者不假思索,迈出了“借款”那一步。从此,自己的人生便被一连串套路“套”住……
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其本质上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套路贷”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这种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套路贷”有哪些套路?
套路一:花样包装引诱借款
为了让受害者一步步走进陷进,犯罪分子通常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贷款形式五花八门,包括手机分期、整容贷、招聘贷等多种形式。
套路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犯罪分子会以“增加约束力”“行业规矩”“违约金”“保证金”等理由,骗取借款人签订虚高贷款金额的合同或者“阴阳合同”。
套路三: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到了还款日,犯罪分子就会采取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等方式故意拖延,制造借款人违约逾期的情况,这样犯罪分子就可以收取高额违约金,通过收取违约金和“利滚利”的方式,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套路四:软硬兼施恶意索债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受害人已经无法偿还贷款,犯罪分子就会通过各种手段追讨贷款。例如暴力或者“软暴力”催收,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贷款时,应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假冒银行名义的所谓合作公司、中介和个人,所谓的“无抵押、免息贷款”等广告宣传语都是噱头。在遭遇“套路贷”时,在保证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