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欣) 近日,家住平城区北环路凯利佳园的赵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2年前,他家房屋更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实测面积比预售面积少了3.43平方米,开发商承诺退还7000余元的房款,但他直到现在也没拿到这笔钱。
赵先生讲,他2017年年底购买了现在的住房,合同上标明房屋预售面积为86平方米。两年后,房屋更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重新测量了面积,比当初合同上少了3.43平方米。“当时开发商承诺,会按照房屋实际的平方米数退还我7128元房款,但这笔钱直到现在也没有到账。如今对方非但不履行承诺,还提出用这笔钱抵扣物业费,而且每年度只能抵扣500元,直到抵完为止。”赵先生说,他曾多次找售楼部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负责人始终不肯出面解决问题。他认为用拖欠的房款抵扣物业费的做法很不合理,无法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
18日下午,记者来到凯利佳园售楼部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的确承诺业主会退还相应的房款,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无法退还所有的欠款,只好暂时以抵扣物业费的形式逐步退还,一旦资金周转开,会立即把所有欠款退还给业主。但赵先生表示,他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出面给出一个明确的退还时限,让业主这样一直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当记者提出想和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沟通时,工作人员说负责人不在,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等待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收到任何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