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林) 近日,云冈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对接办公室、阳光惠民调解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员运用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抚养费引发的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范某和李某均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于2008年在当地已离婚,育有一子,今年17岁。离婚后范某来到大同打工,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孩子随母亲在哈尔滨生活,范某每月支付给孩子500元抚育费。但在支付抚育费一年后,范某便以生活困难为由一直拖欠,李某诉至云冈区法院要求范某支付拖欠多年的抚育费。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范某到现场参加调解,李某因在外地不方便来现场处理纠纷,选择通过手机端“多元调解”小程序参与调解,调解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父子关系是割不断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且离婚时你也承诺给付孩子抚育费,这么多年一直都没给,是不对的。”调解员通过亲情引导方法,耐心与范某沟通。调解过程中,范某告知目前的经济情况后,李某同意给予一定的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范某于今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