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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孩子们从直播打赏的魔咒中“拽”出来

  老  穆

  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

  直播打赏是网络直播行业广泛运用的商业模式,也是平台和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近年来,很多未成年人在平台和主播的诱惑下进行冲动性打赏,金额动辄数千上万乃至几万元,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加剧家庭矛盾冲突,甚或诱发悲剧。媒体曾有报道:天津14岁女孩沉迷网络直播,不断打赏主播刷礼物,一年花掉200万元;杭州李先生11岁儿子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十几万元……

  关于网络直播打赏的争议由来已久。一方面,作为新兴的网络娱乐活动,直播打赏为观众支持心仪主播提供了一种表达方式,同时吸引更多网民分享生活、展示才艺,促进了直播经济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主播行为失规、打赏行为失范、平台责任失位等乱象多发频发,尤其是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极易引发跟风心理、攀比心态,让幼小的心灵受到侵蚀和毒害。

  未成年人思想尚不成熟,缺乏足够的辨识力、自律性,对直播打赏的后果不甚了解,又容易轻信他人,往往禁不住平台和主播的诱惑,偷偷用父母的钱打赏给主播,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引起舆论热切关注,公众纷纷呼吁禁止未成年人打赏。

  其实,直播打赏的套路并不复杂:观众通过平台购买货币或道具,再兑换成虚拟礼物赠送主播,平台最后折算价值与主播分成。不难发现,“一本万利”的生意经里,主播和平台都能稳赚,只有观众才是被收割的“韭菜”。不仅如此,与直播带货相比,靠观众刷礼物、刷榜单的成本更低、来钱更快,一些违规主播不惜通过“言语刺激”“情感暗示”等软色情的方式,引诱骗取观众消费。长此以往,网络空间藏污纳垢,直播生态乌烟瘴气,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误入歧途。

  网络直播打赏的“虚火”该降温了。此次《意见》可以说利剑出鞘、重拳出击,明确对网络直播中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采取从严从重的监管措施。

  值得重视的是,治理直播打赏乱象既要靠“堵”也要靠“疏”,构筑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一些未成年人沉溺网络、参与打赏,与父母监管缺失、家庭情感缺陷密不可分。从某种程度上说,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篱笆”,一块木板也不能缺,一块木板也不能短。既要在政策上加码,持续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违背公序良俗的乱象不敢发生;也要在情感上加分,不断提升懂网用网能力,自觉抵制影响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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