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市降雨频繁,市区不少路段出现积水,每当有机动车经过时,常常发生将泥水溅到行人身上的尴尬场景。市民对此颇有怨言,呼吁司机文明行车。(《大同晚报》8月19日)
雨天开车或经过积水路段要减速,这是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基本常识,可有些司机并不在意、仍然疾驰,或自恃技高、忘乎所以,常见“飞越险滩”之情状。从交通安全而言,这种行为属于不理性、不稳重、不成熟;但若罔顾路边行人而使水花四溅,甚至看到泥污溅人一身还“偷着乐”,则是文明素养欠缺的失德行为,不但应该受到谴责,而且属于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要以为扬长而过就事不关己,如果当事人较真,拍照或以视频为据去举报,司机是脱不了干系的。前不久四川绵阳、苏州昆山就有这样的案例,当事人报警后,涉事司机均被交警部门认定交通违法而受到相应处罚。
话说回来,即便不被举报投诉,雨天行车也应悠着点。
下雨天或雨雪后交通不便,行人路边行走或翘首等车本就不爽,突被疾驰的车辆打湿身子、弄脏衣服,怨怒之情可想而知。这样的情形常常发生,媒体也多次进行报道,但公众的强烈呼吁并没有唤醒一些司机的觉悟,以至同样的场景不断重复上演。
看上去并不是多大的事情,折射出的却不是小问题。有此类表现的司机朋友,除了注意自身行车安全,也应自觉换位思考,体谅行人苦衷。
可以说,这也是安全行车、文明交通的一面镜子,每位司机都应照一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