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近日,灵丘交警在县城夜查酒驾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躲猫猫”,现场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系酒后驾车,司机却拒不承认,谎称“晚上吃的啤酒鸭”,民警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后,坐实了酒后驾车的事实,司机才不得不承认。(《大同晚报》9月22日)
这事看上去有点奇葩,但类似的情况早已不是什么奇闻了。近年来,交警对酒驾查得很严,一些酒后还想开车的司机便想出各种招数逃避处罚,比如,让荔枝、啤酒鸭、功能性饮料、藿香正气水等为酒驾“背锅”。网上披露的此类案例不在少数,在我们周遭也时有所闻。
殊不知,这些伎俩早被交警“掌握”了。
一些食物和饮品确实含有酒精或摄入体内会产生酒精,为了避免误判,公安部门反复实验表明,荔枝、蛋黄派、啤酒鸭、藿香正气水等都含有一些酒精,豆腐乳等发酵食品也会或多或少含有酒精,会短暂留在口腔内,但几分钟后就会挥发掉,或者通过漱口就能消除。酒驾、醉驾行为的认定依据是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所以,企图蒙混过关的酒驾者,“甩锅”的把戏不好玩。
我想说的是,喝了酒还要开车本就是愚蠢之举,欺瞒交警则可谓聪明过头。试问,如果没碰上检查或者侥幸躲过检查,会不会“酒壮英雄胆”而更加忘乎所以?
比之自身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酒驾被查算个啥!最可怕的是,对交通安全缺乏清醒的认识,包括酒驾在内的种种钻空子思想和惯性不去消除,积习难改,常现“醉态”。
其实,交警查得勤点儿管得严点儿是好事,逃避检查、企图“甩锅”很不理智。
还是那句老话:抛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