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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家装公司 要“擦亮眼睛”

市消协提醒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也是家装市场的第一个高潮期。但是,近年来,家庭装修纠纷逐渐增多,纠纷解决难度也逐渐增加。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大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家装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对待,选择正规装修公司,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记者在多个家装建材市场看到,不少商家为了抓住春季家装消费先机,提高成单率,纷纷打出“最低价”“送豪礼”“家装送电器”“私人订制独一无二”等广告宣传,进店咨询的消费者络绎不绝。

  市消协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家装建材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 以低价套餐吸引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夸大装修效果,故意将装修设计、隐蔽工程及其他材料设备进行捆绑销售,引发消费纠纷;2. 装修公司刻意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对装修工期、工程监理、验收标准、隐蔽工程量不做明确约定;3. 对家装的交付质量和交付标准的投诉成为重点,装修公司在使用材料上以次充好、出现质量问题时调解难度大。

  对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房屋装修材料或装修服务时,务必擦亮双眼,做到“四个要”,千万不要为了图省事,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一、选择商家要谨慎。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家装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口碑、专业实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尽量做到“货比三家”,优先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口碑良好、服务诚信规范的家装公司。

  二、面对低价要理性。家装公司通常会以“最低价”“员工价”“内部价”“返现价”“全包价”等内容进行广告宣传,消费者不要受低价广告宣传的诱惑,一定要详细了解经营者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明确相关金额,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三、审阅合同要仔细。消费者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及所购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服务标准、优惠条件和有效期限等事项,切忌草率签字,避免在合同生效后产生纠纷。

  四、维护权益要依法。消费者应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合同等材料,若遭遇装修方面的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丁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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