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近日,市民政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社会组织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向该局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截止日期为今年5月31日。
据了解,2023年1月1日之前在市民政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均应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年报的填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机构建设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情况等内容。需要提醒的是,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