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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规不乱窜 养成出行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施行。(《大同晚报》4月14日)

  无视红绿灯,见左右没车就快速通过,抄近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两轮车”安全事故频发,皆因不守交通法规则而导致,特别是道路上时常能够见到危险驾驶、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为交通安全埋下诸多隐患,人们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

  红灯停,绿灯行,是道路交通法规的基本常识,人们早已耳熟能详,大多数机动车主和行人都能严格遵守,许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却不当回事,认为电动车跑得快且相对灵活,便于操作,即使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也能顺利通过,就算和机动车发生碰撞或剐蹭,也不用承担主要责任。

  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在麻痹大意时发生的。要改变不守法规、不文明的出行习惯,必须在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上下功夫。

  即将实施的《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提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加强管理,不仅明确了相关电动车的驾驶者年龄限制,同时明确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对于违规驾驶、不规范停车等行为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逆向行使、乱闯红灯等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他们的危险驾驶大多是为了多送快跑而赶趟,于是常常置交通法规于脑后,对此,还需相关平台改进考核标准,减轻从业者的配送压力,从源头上消除他们惯于危险驾驶的“侥幸心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严管重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倒逼的手段,只有更多人将“安全第一”奉为出行准则,让出行环境平安有序、文明和谐,才能为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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