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 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0.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食品烟酒类、非食品烟酒类、消费品、服务价格均出现上涨。这是记者29日从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获悉的。
1月份受元旦、春节的节日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涨幅为一季度最高,2月份节日因素消退,环比下降,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今年以来,受春节效应及疫情多方面因素影响,薯类、鲜果、猪肉等食品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上涨,但鲜菜价格下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食品价格上行压力。服务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叠加元旦、春节、春季旅游出行需求旺盛,出行人数增多,旅行社收费价格、飞机票价格、宾馆住宿价格累计上涨所致。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新冠肺炎感染人数增加,叠加春节过后,甲流迅速传播,市民对抗生物药品需求增加,一季度,抗生物药价格累计上涨23.3%。受国际金价波动影响,贵金属饰品价格上涨,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