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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刷单返利”是陷阱

  老  穆

  近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成功劝阻了一起刷单返利类网络诈骗案,帮助受害人及时迷途知返。(《大同晚报》8月21日)

  事情是这样的:市民王先生通过微信群内领红包的链接下载了“今明科技公司”App,并在客服人员的指引下做刷单返利任务。此后,王先生向微信名为“淘金者”的人先后转账5笔,共计2.3万元,却无法提现,对方辩称需连做5单,再转账12.8万元方可提现。就在王先生准备继续转账时,接到96110劝阻专班民警的电话,告诫其不要向诈骗账户转账。同时,民警联系到王先生户籍地派出所民警上门面对面进行劝阻,告知其“刷单返利”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

  看到这个案例,好多人觉得似曾相识。是啊,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刷单被骗的“桥段”每天都在各地上演,在我们身边也屡见不鲜。近年来,大同警方反电诈系统成功劝阻的案例就有好多起。  

  此类案例传递出两个重要信号,一是警方反诈预警密织防范网,为有可能上当受骗者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二是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差、执迷不悟的群众较多,需要强化认识、提高警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愈演愈烈,五花八门的骗术、形形色色的伎俩在网络中暗流涌动,网民被裹挟其中不明就里,稍有不慎就会中了圈套、跌进陷阱,不但财产遭损,而且身心受损。

  网络刷单就是十分常见的电诈种类。“动动手指就来钱,日入百元不封顶”“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不少梦想挣到快钱的青年男女将网络刷单作为兼职,一些城市主妇、农村居民也禁不住诱惑,上网、入群“刷刷刷”,岂料到头来赚钱不成反被套,栽进骗子步步为营的陷阱。

  警方一再提醒,绝大多数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法律专家表示,刷单是违法行为,如因刷单造成消费者损失,刷客者还负有连带赔偿等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好多此类骗局,人们在上当受害之后才看清真相。究其原因,除了犯罪分子手段诡异、很难识破,也与公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直接相关。

  为守护好百姓“钱袋子”,公安机关不断加大防范电诈的力度和覆盖面,全国上下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打击格局,筑起严密的“防诈墙”。

  反电诈行动和相关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作用、普法警示效果不断增强,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警惕性。与此同时,每个人都要提高思想觉悟,熟悉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馅饼”诱惑,时刻保持理性,让电诈无处遁形、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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