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就有完善的退休制度,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延迟退休的情况。
1唐代常常留任官员
古代退休叫“致仕”,始于秦汉。唐代更趋完善,对官员的退休年龄及待遇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说明唐代官员退休年龄定在70岁。
唐玄宗时期的宰相宋璟,因政绩卓著而彪炳史册,堪称按时退休的典范。开元二十年(732),宋璟年满70,他立即给唐玄宗上表恳求致仕。宋璟作为朝廷重臣,带头按照标准年龄致仕,的确是明智之举。唐玄宗很是感佩,同意了宋璟的致仕请求,并下令给予他很高的退休待遇——全部官俸,赐绢500匹。
当然,唐代也有政绩显赫、年过70“齿力未衰”被皇帝留任延迟退休的,这些人多为元老重臣,本人虽多次要求致仕,但诏令不许,其中有杜佑、裴度等。杜佑是历经三帝的宰相,他70岁时不但没有退休,还被委以司徒重任。裴度也历经三帝,数任相职,70多岁被晋位中书令。
还有一位80多岁才致仕的老臣,就是大名鼎鼎的贺知章,他是古代延迟退休的典范。贺知章状元出身,起初晋升有点慢,60岁之后竟然开挂了一般,受到唐玄宗的重用。开元十三年(725),66岁的贺知章被任命为礼部侍郎兼集贤院学士;开元二十六年(738),此时已近80高龄的贺知章,升职为正三品太子宾客、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他始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直到天宝三年(744),此时已85岁高龄的贺知章才告老还乡。唐玄宗亲自为其饯行,并令六卿百官都到长安青门送别。唐玄宗还赋诗惜别:“遗荣期入道,辞老竟抽簪。岂不惜贤达,其如高尚心。寰中得秘要,方外散幽襟。独有青门饯,群僚怅别深。”好友李白也为贺知章赋诗《送贺宾客归越》:“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
贺知章退休回到故乡后,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草一木,感慨万千,写下了妇孺皆知的名篇《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是历史上致仕返乡有感而发的经典诗作。
2宋代官员不愿退休
宋代沿袭了唐代的致仕制度,官员也是70岁退休,但由于宋代官员的优厚待遇和权力的诱惑,出现了不少自愿延迟退休的官员。王嗣宗73岁高龄还想再知许州,他历事三帝,为宿旧重臣,素以严明著称。可是等他自己到了退休年龄,却“犹享厚禄,徘徊不去,尝谓人曰:‘仆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议。’众皆嗤之”。“掌金吾三十余年”的吴虔裕坚决不肯70致仕,曾慨然道:“我纵僵仆殿阶下,断不学王彦超七十致仕。”在宋仁宗时期,“年余八十,尚在班行”的也不少;庆历年间更有“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然而,对于到了年龄而不愿退休的现象,宋朝廷也不是不管不问。乾德元年(963),宋太祖就曾对年过70岁而尚无退意的某大理寺卿下诏勒令致仕。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朝廷进一步规定:年到70岁,如果不是自动请退,被御史台纠察而特令致仕的,不给其子弟官职和本人全俸。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朝廷颁令;凡文武官吏70岁以上未及致仕的,不再考课迁官。这一决定一直沿用到南宋后期。
3 明代退休年龄摇摆不定
明初,致仕年龄提前到60岁。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提出:“凡官员年七十以上,若果精神昏倦,许令亲身赴京面奏”,经过核实确实不能继续为官任职的,方准告退。这次,明太祖又把致仕年龄延迟到70岁以上。明太祖时还有另一种延迟退休,就是对那些声望较高的儒臣破格留任。国子监司业王嘉会,是位德高望重的名儒,以老请归,却被“优诏留之”。国子监祭酒宋讷成绩尤其突出,累迁为祭酒,直到近80才退休。
明太祖以后,虽然法定致仕年龄是70岁,但在实际操作上,仍然是多变的。明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诏令:“凡文武官七十以上不能治事者,许明白具奏,放回致仕。”明宣宗宜德十年(1435)则诏令:“文武官年未及七十,老疾不能任事者,皆令冠带致仕。”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1486)也曾下诏:“在京文职,以礼致仕者,五品以上,年及七十,进散官一阶。”对于文官,年龄到70岁退休的,还可以晋升一级,显然是为了提升退休待遇。
更为奇怪的是,明孝宗以后,官吏因病退休年龄竟然可以大幅度提前。孝宗弘治四年(1491)题准:“凡告疾官员,年55岁以上者,冠带致仕。”嘉靖四年(1525)诏令:“有假托养病致仕者,不准。年六十以上,方准致仕。外官有不奏弃官,及奏不候命而去官者,该部科道及抚按官纠举。”官吏乞退,既不准以有疾为借口,还需要达到60岁以上,奏请后要等到批准,才能离任,否则便要被纠举告发,受到惩处。
明神宗时,对不肯致仕者有较严格的规定。万历九年(1581)神宗诏令:“王府各官不拘见任候缺,巡按御史查其年65至70、80岁以上,纳银人员历任10年以上,原由医士、乐舞生、厨役出身,历任20年以上,悉令致仕。”硬性规定这几种公职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年龄致仕退休。
4 清代退休看考核
古代完善的致仕退休制度,到了清代则有了一个新变化,就是退休看考核,这也许是清代的独创吧。
清代对于官吏有着完善的考核制,一些官吏的致仕则由中央与地方的考核决定,考核3年1次,京官称为“京察”,外官称为“大计”。考核时,不称职的官吏分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疲软、无为、不谨、贪酷等8种,称为“八法”,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提问、革职、降级调用等处置,其中“年老有疾者休致”。
顺治十年(1653),皇帝亲试官吏62人,对其中衰病者许自动乞退,甚至给予了优厚待遇。康熙对经过考核,发现能力庸常、政绩平平的大臣,采取的是以“原官致仕”办法,打发他们回家。 乾隆帝也沿袭了这一做法,其目的是淘汰不合格官吏。他亲自命题测试这些翰林,命“自少詹讲读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要参加,不许“称病托辞”。乾隆帝亲自阅卷,分出成绩4等,分别予以升、降、改补和原品休致4种处置。乾隆年间共举行过5次此类的考试,其中乾隆八年(1743)考试后被强行致仕的竟然有19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也有11人试后被强行致仕。
雍正六年(1728)规定:“凡年老而能办事者,勿入八法。”虽然到了致仕之年,但因工作需要而精力充沛的,可以不在致仕之列,即可以延迟退休。
据《西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