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月27日起落地我市,首年采购周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届时,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药品带量采购惠民政策对患者的直接利益就是挤掉药品“水分”,明显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带量采购就是“以量换价”,通过“打包”医药机构零散的采购量,以政府“团购”的方式向药品供应商购买约定数量的药品,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新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和集采中选品种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截至2025年底,我市累计执行85批次,药品1682个品种、医用耗材96大类,平均降幅57.21%,节约医疗机构采购费用18.5亿元。 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等领域常用药品,包含口服溶液剂、注射剂、胶囊剂、片剂、贴膏剂、吸入制剂、颗粒剂、口服混悬剂等剂型。记者在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看到,既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涵盖了部分罕见病等疾病的治疗药物,常用的过敏药有地氯雷他定,治疗胃部疾病的瑞巴派特,降糖药二甲双胍恩格列净、达格列净,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二羟丙茶碱注射剂,降脂药普伐他汀,治疗冠心病引发心绞痛的尼可地尔,抗病毒的奥司他韦,以及抗肿瘤的奥拉帕利等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