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市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但在部门统筹协调、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人才引进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与中小企业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建议:
一、加强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要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提升知晓度。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完善管理方式,找准市场定位,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机制。要依法建立统一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将贯彻“一法一条例”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配套各项政策,精准高效地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搞好服务。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要依法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展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用足用好普惠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
四、强化人才支撑保障,突破创业创新瓶颈制约。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采取平台聚才、事业留才、环境引才的办法,帮助中小企业引进人才,让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平台、实现价值有舞台。深化与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的对接合作,为中小企业聚集引进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通过人才保障,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政务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机制。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