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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5月14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4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战为抓手,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考核指标及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但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仍需加强,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仍待实现根本性改变,污染防治监管能力仍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牢生态环保责任。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动全市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一是要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落实“控煤、治污、管车、降尘”措施,进一步拓展空气环境质量提升空间。二是要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落实“查、测、溯、治”等措施,强化应急防汛、雨污分流、退水管理,进一步推进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和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升。三是要聚焦土壤安全利用和固废处置管理与回收利用,加大调度和督查监管力度,贯彻执行好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污染防治形势实现根本性改变。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一是要不断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划出红线、守住底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快制定我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做好涉及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领域达峰行动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三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保障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市场化投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同时,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三、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污染防治的监管实效。要树立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创新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解决问题。一是要继续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健全完善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分析研判等机制建设,为执法监管和精准服务提供强大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迭代升级。二是要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建设。重视基层环保专业人才配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队伍素质,提升环保监管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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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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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统计局 大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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