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满意度表决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但也存在着审判力量不均衡、部分法官的业务能力与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不适应等问题。建议:
一、准确把握适用民法典,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研究,全面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司法要求,注重发挥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总结和运用先进工作经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民事司法中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多措并举强化民事审判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事案件数量上升、案情复杂的特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要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三者的关系,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案件质量把关制度,健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瑕疵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完善基层审判组织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推动高效、低成本化解民商事纠纷。要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体制改革,建立争议焦点指引制度,推动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做到方便群众、提升质效。
四、努力提升能力素质,打造过硬的民事审判队伍。要以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方向,对标对表加强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惩办案不廉行为,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民事审判队伍,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