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华) 大同海关通过“建查管控”四管齐下,严格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今年以来,共对41批进口商品实施了目的地检查作业,包括原羊毛34批、机电设备4批、医疗器械2批、板材家具1批,有效提升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质量。
“建”即建立一本账。大同海关把辖区进出口商品按行业种类、属性归类等进行分门别类式记录,尤其是对于发生进出口活动的商品,以供应链为线索,记录环节和节点运行情况,形成完整的管理台账,为开展高效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查”即现场严格查。按照风控作业系统布控指令,详细规范执行指令要求,把国家政策性、测量性等布控要求完成好,体现法律法规对于进出口活动的严密监管性。对于查验结果异常情形,及时以联系单或协调单形式向上级风控部门或布控来源部门反映情况,提出修改完善指令或提请开展后续管理处置建议。“管”即日常加强管。从日常监管、常规性管理角度出发,突出质量安全体系验证和执行评估,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对商品监管的要求落实在日常,从而形成日常“管”与后续“查”互为呼应、监管效能相得益彰的管理格局。“控”即风险重在防控。强化海关对于风险防控的一系列要求,把进出口商品的监管风险体现在全领域、全流程,依托法规、技术、信息员、内外体系等,形成对进出口商品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