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在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也存在着对法律顾问的认识还不到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等问题。建议:
(一)提升法治意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深刻认识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力,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范围,努力实现政府法律顾问由“事后”介入向“全程”参与转变。要把政府部门法治建设水平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评系统当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稳步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的管理。要建立完善有偿服务模式,参照市场标准,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常态化。要建立量化考核和奖惩机制,细化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定量、定性考核标准,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形成能进能出、运行合理的竞聘机制。要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法律顾问出具的咨询意见是否被采纳、未采纳的原因以及取得的效果等信息,反馈给法律顾问,以利于法律顾问及时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三)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素质。要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合理配置法律公职人员,要多专业多层次多领域选拔外聘法律顾问,按照专业对口选定、聘请专业律师、专家作为法律顾问,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对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多种形式专业政策内容培训,熟悉行政执法流程,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提本领。要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各专业法律专家、学者、律师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库,实现法律人才区域共享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综合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