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服务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报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况的,本人可进行补缴申报。一、基本险参保人员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以及补充险参保人员在补充险制度实施时,距65周岁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二、参保后有缴费中断的;三、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基本险60周岁,补充险65周岁)不足15年,已逐年缴费,同时有补足15年意愿的(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人社服务点办理即可。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为了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回应热点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以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短信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本报记者 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