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战略部署,这对我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深刻认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城乡关系不断地发生着深刻变化,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优化城乡发展格局的现实选择。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依靠农村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落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农业基础还不稳固,乡村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过多流向城市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能“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必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让农业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逐步赶上来。同时,还能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逐步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
(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经济总体呈现增长较快、结构优化、质效向好的特征,但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等挑战。乡村是巨大的消费市场,扩大国内需求,农村有巨大空间。畅通工农城乡循环,会释放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必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需求,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强劲动力。
二、深入落实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各项任务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全面统筹、系统推进,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从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共同繁荣。
(一)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而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仅为48%,这其中的差别就在于两亿多的进城农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有很大潜力。要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因地制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保障他们在工作的城市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公共服务和权益,拥有基本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不为子女上学犯愁。更要确保他们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各项权益稳定持续,让他们在城“干得安心”,离城“回得放心”。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这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保障,稳妥有序推进,实现平稳过渡,要把这件关乎两亿多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办实。
要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要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防范风险隐患;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让小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在巩固提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多元途径有效壮大集体经济,这样既能促进农村公共事业,也能兼顾集体成员利益。
(三)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依托县域内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县域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以产业发展为目标改革目前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农业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四)稳中求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要以守牢底线红线为前提。土地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要以系统长远眼光做谋划。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乡村说乡村,要注重系统集成、长远谋划。要注重增强区域城乡发展协调性,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优势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还要着眼长远,通过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等,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要以激活资源要素为突破。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既要在当下让农民鼓起腰包,也要切实为农民长远利益着想,其切入点就在盘活资源、激活要素。不少农民在农村有一些闲置住房,盘活利用时要把重心放在“房”上,而不是“地”上,探索稳妥有序利用的具体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需要把握的几点原则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标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从而缩小城乡差别,在改革过程中要把握重大原则,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改革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深化农村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农村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广大农民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发展成果。
三要坚持稳中求进、系统集成的改革方式。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既要遵循普遍规律、又不能墨守成规,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不能照抄照搬。要保持历史耐心,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