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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偷盗燃气行为 依法维护安全用气秩序

李某某因多次偷盗燃气获刑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偷盗燃气案件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多次非法更换、破坏燃气计量装置,实施偷盗燃气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约六万多元。

  经查,自2021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帮助用户节省燃气费用”为由,多次私自对用户燃气表实施更换、改装及破坏,导致燃气公司后台无法正常计量收费,严重扰乱燃气经营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案件涉及多个居民及商户燃气用户,持续时间长、次数多、影响恶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天然气资源,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件的依法宣判,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偷盗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的坚定态度,也对违法违规用气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缜密调查取证,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涉案燃气表具、阀门及相关设施进行专业技术分析和鉴定,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天然气、破坏燃气计量装置、非法改装燃气设施等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可能涉嫌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不得盗用燃气。对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天然气属于重要公共能源,燃气设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私自拆改燃气设施、破坏计量装置、违规盗用燃气,不仅触犯法律,更极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燃等严重安全事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此提醒广大用户:一定要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偷盗燃气、私改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大同“华润”将持续加大燃气设施巡检、计量监管及安全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气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城市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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