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提升文明用餐意识、养成健康用餐习惯,推动社会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特制定大同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市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饭庄、酒楼、宾馆、度假村、火锅店、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家庭聚餐等一切两人以上共同就餐的群体膳食活动。
公筷公勺的配置
公筷公勺应以一双筷子、一个筷架、一只勺子、一个勺托组成完整的一套,在规格、色彩、材质、包装、标注等方面应与私筷私勺有明显区分。摆放数量可根据同桌共餐人数而定,至少每两人摆放一套公筷公勺;也可根据菜品的份数而定,至少每两份菜品摆放一双公筷,每份汤品摆放一只公勺。
制作要求
公筷材质应符合GB4806的规定,宜采用塑料、竹、木、陶瓷、金属等,颜色宜为白色、类白色或不锈钢色,长度应比自用筷长3—5cm,筷头略尖细。可在显著位置印烫明显的“公筷”“公用”等字样。
公勺材质应符合GB4806规定,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宜采用陶瓷、食品级不锈钢,长度应大于20cm,勺头窄处不小于4.5cm。勺柄长度应比自用勺勺柄长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宜印(烫)“公勺”字样。
使用要求
餐饮经营场所应在客人落座或菜品上桌后,再摆放公筷公勺,以避免公筷公勺因长时间摆放落上灰尘或被污染。宾客用餐时,应先使用公筷公勺取菜(汤),放置在自用餐具内,再以私筷私勺进行食用。用餐过程中公筷公勺不足或被污损,应及时通知服务人员补足或更换。
消毒卫生
用餐结束后,公筷公勺要与自用筷、勺分开清洗、消毒、存放,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消毒日期。
宣传推广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张贴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海报,或在宣传屏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引导、提醒用餐者使用公筷公勺。用餐前,服务员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并介绍公筷公勺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另外,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各餐饮单位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厉行勤俭节约,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的消费陋习,按需点菜,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提倡“光盘行动”等,做到“节约用餐、以俭养德”。 一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