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3日8时许,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滨河路时,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轿车着火,而驾驶人浑然不觉。民警立刻引导着火车辆靠边停下,并将火扑灭。
是日上午,灵丘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在行驶中的灰色小轿车冒着股股浓烟,而驾驶人浑然不觉。见此情形,民警迅速上前将着火车辆引导至路边,将惊慌失措的司机拉下车后,拿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当时正值早高峰,人流车流量很大,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一边分流车辆,一边用警车及路过车辆的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由于发现及时和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
经查,该车因电线老化发生短路导致起火自燃。民警安抚了驾驶人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诫其要及时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定期检查灭火器装置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防止带着隐患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