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日前,灵丘县法院依法对杜某某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部署“断卡”行动提起公诉的第一案。
2020年11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2020年4月7日,被告人杜某某以每张900元的价格将王某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手机卡卖给他人,使他人以持卡人的名义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