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可否由父母一方出售或抵押?”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
据王先生讲,几年前,他和妻子将一套房产落户在12岁的儿子名下。最近,因资金周转不畅,打算将儿子名下的这套房产卖掉或者办理抵押贷款,可是与妻子商量后并未达成一致。不知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可否由父母一方来决定售卖或抵押?
对此,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琨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购房者的年龄,既然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他就是房子的主人,18岁以后有权处置房产。按照相关规定,父母可以给孩子买房,但不能随便卖掉孩子的房产。因特殊情况要出售的,也必须确定是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考虑,同时要取得所有监护人的同意。所以,王先生的妻子不同意卖掉房子,王先生无权作出售卖的决定。另外,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其房产为第三方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