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山西省劳动模范”“大同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这些都是我市一位人民调解员用真情化解群众矛盾赢得的崇高荣誉,他就是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所长魏官元。自1996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有困难找老魏”成了当地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的共识。
1994年,魏官元从山西财贸学校毕业,分配到新荣区西村乡党委办担任秘书,在这个岗位为上,他干得得心应手。但随着和基层老百姓接触越来越多,尤其看到村民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经常找乡里解决时,他发现本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没人及时劝解就可能引起矛盾升级,甚至成为社会问题。于是,他再也坐不住了,毅然向领导提出到司法所去做调解员,而这一干就是26年。
作为一名敬业爱岗的司法工作者,农民子弟出身的魏官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以责任心、公正心和同情心,肩负起为西村乡群众调解工作的重担。由于矛盾纠纷发生具有不特定性,他公开承诺24小时服务,骑上一辆摩托车,不辞辛苦地奔走在街头巷尾、厂矿田间,整个新荣区常年都能看到“老魏党员调解车”颠簸忙碌的情景。谁家有事找老魏,哪里有纠纷找老魏,哪里出现信访问题找老魏……26年来,魏官元累计调解成功纠纷2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8%,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
魏官元认为,调解能帮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凭借多年的工作实践并借鉴先进经验,他总结出了“三三”调解工作法——“看人、看事、看原因”。首先看人,不管什么样的纠纷,终归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调解也要因人施策才能尽快入手。其次看事,如果是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就用“释法定责法”,严格讲透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估算责任及赔偿数额,然后互谅互让,促成和解;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律有明确的依据,按依据估算数额协商赔偿,比较公平,当事人不会反悔;遇到婚姻、邻里纠纷,就用“亲情感化法”,容易调解成功。第三看原因,先了解纠纷的起因,看是不是过去有什么过节,有时候纠纷可能是个表象,这种纠纷就事论事不可能顺利调解成功,得用“慢火”细致查找根源,找到源头直接对症下药,更易于化解。
在魏官元看来,基层调解需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该讲法的时候当仁不让讲法,该用情的时候诚意满满用情。魏官元充分汲取“枫桥经验”的成功之处,建立了“老魏法治+民情夜校”和“流动法律服务所”巡回排查模式,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群众炕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开展“老魏网上调解室”和“老魏党员调解车”相结合的全时空便民调解模式,随时随地服务群众,确保群众遇到纠纷时可以及时得到疏导调解,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架起了人民调解的“连心桥”。
本报记者 张志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