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日前,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左云县西街小学附近时,与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行人苏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行人苏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左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了解到,李某和苏某的家境都较为贫困,无力支付医药费,苏某家属心急如焚,一筹莫展。办案民警随即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取得联系,帮助苏某家属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第一时间协调左云县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救治,后由救助基金垫付。经过多方努力,救助基金垫付款拨付到位,苏某得到及时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