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冬妮
2022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05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1.77万元。(《大同晚报》3月14日)
又逢一年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相关话题再度引发热议。在市消协近日发布的“3·15”消费提示中,分别提到了网络教育培训、全屋定制家具、网络传销、盲盒商品、医美行业等方面存在的消费陷阱,提示当前消费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该提示不禁令人联想到近期发生在我市的两则消费者维权问题,一则是在我市商场内的一家书吧,不少消费者以预付方式办理了借阅图书的读书卡,却发现该书吧自去年9月以店面装修升级为由停止营业,实则欠下房租“跑路”;另一则是市民小王半年前参加了大同中公教育事业编考试面试培训班,协议上写明“不过包退”,可在小王面试未通过后,该机构一直以各种理由延缓退费。
消费者权益受损,大多是由于商家缺乏诚信而造成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既需要做好常态化监督与管理,还需要消费者持续提高维权意识。面对鱼龙混杂的消费市场,消费者应谨防低价诱惑,谨慎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切勿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有关部门还应加强事前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多措并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更大范围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开,持续强化对商家的信用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