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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理财产品“降费”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重点看产品业绩

  本报记者 王丽华

  近日,多家理财公司宣布对旗下部分产品实行阶段性费率优惠,涉及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产品类型包括现金管理类产品、定开型产品等。调降后部分产品的管理费率不足0.1%,甚至个别理财公司还将管理费与投资收益挂钩,提出“不赚钱不收管理费”的“0费率”举措。

  近日,记者在某理财公司的网站查询得知,该公司近期发布了多款理财产品实施阶段性费率优惠的公告,主要涉及定开类产品,产品期限从14天至14个月不等。调降后,上述产品的投资管理费率均在0.1%以内。例如,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该公司某款理财产品定期开放4号固收类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从0.40%降至0.07%。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该公司另一款14天最短持有的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从0.15%降至0.05%。

  “临近年末,理财公司为了达到获客、留客的目的,下调部分现金管理类产品、固收类产品费率是常规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产品的收益,进而吸引投资者关注。”我市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表示,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多理财公司进行产品费率调整,但部分产品所谓的“0费率”只是暂时的,并不符合行业规定,而且银行目前对于中收业绩考核的要求不低,理财产品销售也是中收的一部分。这么看来,相关优惠行为更多在于吸睛,投资者更看重的还是投资回报和收益的稳健性。

  “相比降低管理费,我更期待理财产品能给我带来实打实的收益。”“我更看重理财产品质量和理财公司对产品的管理能力。”采访中,针对多家理财公司推出的费率优惠调整,多位投资者表示,降费率并不足以让其改变投资方式或期限,会更加在意产品收益率。

  实际也正如投资者所想,就目前而言,各大理财公司仍依靠固收类产品扩大规模,尤其是收益稳健、波动小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及部分使用摊余成本法的1~2年期封闭类产品,还是要靠固收产品来养权益产品。对于理财公司的客群而言,“存款替代类产品”是他们主要的诉求,公募基金的权益产品或权益比例较高的混合类产品很难适用于理财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以“降费率”策略吸引投资者只是一种短期策略,长期来看,理财公司需要设置与成本收益相匹配的合理管理费率,并通过不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等进行良性竞争,才能促进理财市场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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