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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发布清明安全提示

  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清明将至,祭扫、踏青人流增多,春季大风天及杨柳絮叠加,火灾防控压力陡增。市消防救援局发布安全提示,全面部署清明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禁野外用火,尤其是大风天气下,严禁一切明火祭祀、焚烧行为,禁止在林区、景区、墓地等区域焚烧纸钱、秸秆及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减少明火带来的安全隐患。

  市民居家祭祀摆放祭祀香烛、长明灯时,要远离窗帘、衣物等易燃物品,严禁在十字路口、居民楼道、小区公共区域焚香烧纸。

  文物建筑、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公墓陵园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控现场火源,做好消防设施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祭扫场所需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巡查,对明火祭扫行为落实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清理各类易燃杂物。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清明节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已进入战备状态,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共同守护平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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