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变速箱油时发现底盘油封渗漏,维修人员却称“德系车漏得更厉害都没事”。近日,家住平城区的李先生致电记者描述了自己在用车时的糟心事。
李先生驾驶的是一辆马自达 CX-5,车辆行驶至6万公里时在本地一家连锁汽修店做中期保养,在更换完变速箱油后,李先生发现车底盘变速箱油封处有明显油迹。李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对方却表示这是密封胶没干透导致的轻微渗油,“很多德系车漏得比这严重多了,照样开没问题,不用专门再次密封油封”。考虑到费用和时间成本,李先生接受了这一说法,支付约1000余元的工时费和材料费。
然而行驶仅3个月,李先生的车辆逐渐出现换挡顿挫、加速无力的症状。李先生前往太原马自达4S店检测,结果显示变速箱油液位已降至安全刻度线以下,油封渗漏问题并未解决,此前更换的变速箱油已渗漏近半。最终李先生不得不再次花费千余元进行机械循环灌注并更换油封,而此前的千元支出基本白费。
记者查阅国家标准GB/T 18344-2025《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了解到,变速箱油位检查与密封件状态检测已纳入法定保养项目,自动变速箱油位低于安全刻度会直接导致润滑不足、油压不稳,引发换挡顿挫、离合器打滑,严重时可造成齿轮干磨烧毁。针对维修人员“德系车漏油正常”的说法,太原马自达4S店技师表示,变速箱油封漏油不存在“正常”一说,只是渗漏速度快慢的区别。半轴油封、油底壳密封处渗漏初期症状隐蔽,但持续泄漏必然导致油位下降。橡胶密封件受温度交变影响会逐渐失去弹性,手工打胶只能临时缓解,无法替代油封更换的根治效果。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维修人员刻意淡化故障风险、误导消费者选择不彻底的维修方案,致使消费者财产受损,消费者可依据该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经营者履行重做、退还费用等义务。
(焦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