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开展了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完善非遗保护名录及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制度,举办了一系列民间文化活动,推动了全市非遗文化的发展。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非遗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非遗保护经费保障投入明显偏少、非遗传承发展后继乏人、非遗开发利用亟待提升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升非遗保护意识。一要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珍爱、尊重祖先传下来的精神财富,对处于弱势地位且脆弱无比的非物质文化,要刻不容缓地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与保护,使之再现生机与活力。二要创新非遗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非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非遗知识,传递最新非遗动态与发展,进一步提高非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舆论氛围。三要充分利用“非遗+数字化”保护形式,运用录音、录像、网络等多媒体保护手段,加快非遗信息资源的普查和采集,借助大同文史资料数字馆的展示平台,做好数字化传播展示,供广大群众参观学习,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绵延、发展。
二、加大保障投入力度,健全非遗保护机制。一要加强非遗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有效、有序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二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将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保障非遗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多渠道筹集资金,既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也要吸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赞助,还可考虑从与民俗文化有关的经济收入中提取适当比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基金,为非遗传承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注重传承人才培养,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一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备非遗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人员编制,通过政策倾斜,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充实工作力量。二要推动建立奖励机制,支持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和传承人才的培养工作,推动全市非遗保护加速发展。三要建立非遗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机制,拓宽非遗人才培养渠道,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非遗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传承水平。
四、加强统筹合理利用,形成非遗保护合力。一要将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打造特色非遗品牌,实现非遗活态传承和经济发展双赢,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二要发挥景区旅游优势,通过展览、展示、展演和体验的形式,让游客穿梭于非遗的“活态”场景中,培养和提升人们对非遗的情感,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三要推动“非遗进校园”,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广特色非遗项目课程,引导广大师生参与非遗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面和受众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