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多举措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和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市容环境卫生依法整治力度待加强,长效管理机制需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我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发展战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抓好综合治理,确保《管理办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快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合理划分管理事权,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持续狠抓城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贴乱写乱画等“六乱”问题;下功夫解决好街面道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确保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突出抓好主次干道和主要商业街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建管结合解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多举措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为市民提供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要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补贴、引进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实现从源头分类到终端处理,为全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大宣传力度,凝聚起全社会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管理办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铺、进家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