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胜
多年来,我一直念念不忘《大同日报》。
因为,我和母亲的照片,曾在《大同日报》刊发。
那是1999年3月15日上午,大同市原红旗广场展览馆门前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大型活动。我和母亲乘坐汽车到城里购物,特意赶到活动现场,咨询有关消费者权益问题。众所周知,我们在生活中需要购买各种日常用品,大到家用电器,小到针头线脑,涉及面很广。既然家家离不开消费,也就人人少不了维权。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感觉到,相对而言,在规模较大的商店里购买的商品,产品质量都是有保障的。但在部分个体经营集中的场所,我就买到了假冒伪劣的盗版录音磁带和以次充好的地板瓷砖。那么,消费者如何维权?这一问题就成为我需要了解的内容。
恰逢此时,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地开展知识宣传活动。我赶到现场,主动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问题,母亲在一旁翻阅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材料。办公桌前,一位身着制服的女工作人员端庄和蔼、认真回答,我和母亲满意地笑了。这一场景,恰巧被一位《大同日报》记者抓拍到,很快这一照片见报,拍摄角度、图片比例相当专业。这一幕,是我和母亲同时荣登《大同日报》的幸福时刻,是职能部门维护健康消费环境的历史见证。那期珍贵的报纸,我至今收藏在家里,无论时间过去多久,照片记载的温馨场面,依然清晰地映在我的脑海中。
《大同日报》是大同的主流媒体,享有盛誉;大同的文学爱好者,都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够在报上发表。《大同日报》圆了我心中的写作梦。
2023年6月19日,大同日报融媒“老照片故事”,刊发了我的文章《谁还记得大同一电厂的老牌房》,用老照片的形式,回顾了生长在大同一电厂的怀旧情怀,引起许多读者共鸣,阅读量达4192人次。
《大同日报》创刊75周年,与共和国同龄,令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一份报纸砥砺前行,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群众生活丰富多彩。《大同日报》是迎风飘扬的一面旗,是观察美景的一扇窗,是娇艳盛开的一朵花。我是大同人,是矢志不渝的文学爱好者,我要继续把美好的生活诉诸笔端,绽放我的心灵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