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