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法制委员会于8月25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体现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符合我市实际,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
决定草案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