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摇一摇”广告式技术霸凌必须禁止

  2023年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日前发布,“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问题赫然在列。江苏省消保委一份调查数据显示,九成投票者厌恶“摇一摇”跳转广告,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这一消息激起广泛共鸣,网友纷纷追问:“另外一成是广告主吗?”“恶心发明何时能禁?”

  饱受诟病的“摇一摇”广告,就是打开一款App时稍有“手抖”便会跳转到另一款软件的广告界面,即便用户万分小心,但只要走路、乘车哪怕仅仅是拿放手机,页面也会自动跳转,可谓防不胜防。本质上,“摇一摇”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观感上则打断用户的使用节奏,还白白浪费了流量。更让人郁闷的是,为避免App检测到晃动,有网友按照攻略关闭了“陀螺仪”的权限,却发现打车定位不准,只能无奈开启;还有网友一怒之下“跳转至什么App就卸载什么”,最终发现卸载一圈跳无可跳之后,居然还会出现App的下载页面。

  如果说“摇一摇”分红包、加好友尚属有意义的功能开发,那么,高度灵敏约等于强制跳转的“摇一摇”广告,则只让人看见唯利是图的技术霸凌。注意力经济的时代,用户点击与广告收益息息相关,于是某些App便将用户当成了韭菜,即便面对网友的极大反感,即便在相关部门明确要求下,仍然不肯放弃这块巨大的利益蛋糕;实在过不了关,才勉强将“跳过”或“关闭页面”的按钮设置在明显位置,只等风头一过又一切照旧。如此假消费者自愿“摇”之名,行强制“广告”之实,比弹窗广告更让人反感。

  投放广告作为某些App的盈利手段,并非不能存在,但强制用户观看确实该禁。隐私信息被尊重、选择权利受保护,是公众的基本诉求。一方面要完善监管,明确“摇一摇”广告的规则和责任,同时提高违法、侵权成本;另一方面需技术发力,保护处于技术弱势地位的消费者。      据新华网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冬季大同再发现
   第04版:社会
   第05版:晚报早评
   第06版:焦点
   第07版:时事
   第08版:时事
   第09版:文娱
   第10版:体育
   第11版:国财经
   第12版:楼市大观
   第13版:档案
   第14版:说法
   第15版:电视连载
   第16版:文萃
外卖骑手“行稳”还需多方“护驾”
规范盲盒经营 避免盲目消费
细品腊八的文化内涵
“只能”客服
“摇一摇”广告式技术霸凌必须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