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6年7月1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认为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建议提请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予以批准。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