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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6年6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2015年10月27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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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说明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