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6年6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废止:
《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2015年10月27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后生效。